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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考勤请假制度

作者: 时间:2021-06-09 点击数:

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考勤请假制度

 

 

一、学生上课、实验、实践、教学参观、学术报告等都实行考勤。缺席上述情况的学生须请假,节假日离校者必须按时返校。

二、课堂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,每学期开学前,院研究生办公室将考勤表和学生名单交任课教师,任课教师及时将考核情况报学院。其他考勤由班长负责,并及时上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。

三、学生请假一日以上者均需填请假单,请假三日内由导师批准。三日以上由导师及院长同时审批。学生在校外进行实践活动,请假由领队老师及导师同时审批。

四、学生请假,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,应事先办理手续,事后补假无效。请假期满,应及时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销假。

五、凡未经请假而缺勤、或者逾期不归者,均以旷课论。对旷课的学生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 

外国语学院党总支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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