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 烟台大学外国语学院网站!

规章制度

外国语学院互联网群组管理办法

作者: 时间:2020-11-26 点击数:

为方便学院内部信息交流,提高办公效率,同时确保QQ群、微信工作群的合理利用及规范管理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微信群管理条例:

(一)人员及信息管理要求:

1、教职人员

(1)教职工微信群仅用于教职工之间沟通交流,学院教职工方可入群,禁止无关人员加入。管理员需对人员身份进行核实后方可允许入群。

(2)群成员一律实名制,教师命名规则:系部+教师姓名;职工命名规则:部门或职务+职工姓名。

(3)不适合网络传达的相关信息,不得通过微信群进行传达。

2、学生

(1)学生微信群仅用于日常学习、工作交流以及信息传达,相关学生及教师方可入群,禁止无关人员加入。管理员需对人员身份进行核实后方可允许入群。

(2)群成员一律实名制,教师命名规则:学科+教师姓名;学生命名规则:班级+学生姓名。

(3)对于有教师在内的群聊,群主或群管理应由教师担任。

(4)群内发布的相关统计信息、内部管理制度等,只做相应范围内的传达,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外传。涉及到学生隐私信息的相关内容,要严格遵守保密原则。

(二)信息发布要求:

1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。

2、为弘扬正气、传播正能量,群内成员发布信息应积极向上。

3、学习群只用于师生学习沟通交流,不做聊天使用。个别突出问题应选择私信交流。

4、为给大家营造良好的休息氛围,群内信息发布时间应选择8:00—20:00,紧急情况除外。上课期间不得发布群消息。

5、交流过程中,禁止出现诋毁学校、学院及师生形象的言论,禁止出现有违社会公德、不文明、侮辱性的语言;禁止出现不良政治倾向、宗教、色情、暴力、低俗等内容。

6、严禁恶意刷屏(相同的文字或图片由一人连续发布出现3次及以上视为刷屏)。

(三)违规处罚规定:

1、对于首次违反者,给予警告。

2、再次违反上述规定者,将被移出群聊。

3、对于入群的无关人员,一经发现,立即移出群聊。

二、QQ群管理条例:

(一)人员及信息管理要求:

1、教职人员

(1)教职工QQ群仅用于教职工之间沟通交流,以及相关文件、通知的内部传达,学院教职工方可入群,禁止无关人员加入。管理员需对人员身份进行核实后方可允许入群。

(2)群成员一律实名制,教师命名规则:学科+教师姓名;职工命名规则:部门或职务+职工姓名。

(3)群内发布的相关统计信息、内部管理制度等,只做相应范围内的传达,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外传。涉及到教师隐私信息的相关内容,要严格遵守保密原则。

(4)不适合网络传达的相关信息,不得通过QQ群进行传达。

2、学生

(1)学生QQ群仅用于日常学习交流,工作群用于工作信息传达交流,工作文件的上报汇总、分享等,相关学生及教师方可入群,禁止无关人员加入。管理员需对人员身份进行核实后方可允许入群。

(2)群成员一律实名制,教师命名规则:学科+教师姓名;学生命名规则:班级+学生姓名。

(3)对于有教师在内的群聊,群主或群管理应由教师担任。

(4)群内发布的相关统计信息、内部管理制度等,只做相应范围内的传达,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外传。涉及到学生隐私信息的相关内容,要严格遵守保密原则。

1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。

2、为弘扬正气、传播正能量,群内成员发布信息应积极向上。

3、禁止发起群内临时会话,向群内人员打广告、发送与群聊主题无关的信息。

4、学习群只用于师生学习沟通交流,不做聊天使用。个别突出问题应选择私信交流。

5、为给大家营造良好的休息氛围,群内信息发布时间应选择8:00—20:00,紧急情况除外。上课期间不得发布群消息。

6、非必要消息禁止使用群匿名功能,杜绝以匿名形式发表不正当言论的行为。

7、交流过程中,禁止出现诋毁学校、学院及师生形象的言论,禁止出现有违社会公德、不文明、侮辱性的语言;禁止出现不良政治倾向、宗教、色情、暴力、低俗等内容。

8、严禁恶意刷屏(相同的文字或图片由一人连续发布出现3次及以上视为刷屏)。

(三)违规处罚规定:

1、对于首次违反者,酌情进行禁言处罚,禁言天数视违规程度决定。

2、再次违反上述规定者,将被移出群聊。

3、对于入群的无关人员,一经发现,立即移出群聊。

该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开始执行。

 
烟台大学外国语学院 版权所有
 
wybgs@ytu.edu.cn Copyright © 2002-2014  鲁ICP备05002387号-3